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各系部:
根据《江西警察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实施2017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包括教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特别是组织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课题分重点项目、招标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类(申报院级青年项目者年龄在35岁以下,且院级青年项目占年内院级课题的比例一般不少于1/4)。
二、课题范围
1、与我院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课题;
2、涉及我院学历教育教学与警察培训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3、可望争取上级课题的前期研究课题;
4、与学院改革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研究课题;
5、与公安工作实践有密切联系的研究课题。
三、资助金额
根据科研项目需要,资助金额一般控制在2000—5000元。
四、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如需延长时间者,请在申报时加以说明。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应填写《江西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9月22日前交科研和发展规划处罗婷婷,同时将《江西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用OA发至科研和发展规划处邮箱。
2、凡主持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主持本次院级科研项目。
联系人:罗婷婷;联系电话:88673043
附件:
1.江西警察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
2. 江西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3.《江西警察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4. 课题参考指南
科研和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