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支部学习大会及教职工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
支部学习大会及教职工大会的通知
各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定于12月6日召开支部学习大会及教职工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典礼上的讲话;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4、《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5、《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6、《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7、《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8、《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9、传达2019年暑假全省高校书记校长研讨会会议精神;
10、传达刘奇出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11、传达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12、传达杨晓渡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分中央指导组、巡回督导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3、传达《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14、传达《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二、学习安排
会议由支部书记、院长张旭霞主持。
(一)12月4-5日先就上述文件自学。
(二)学习讨论。
请以下7位同志作重点发言准备(每人5分钟左右):
(1)张旭霞同志传达“2019年暑假全省高校书记校长研讨会会议精神”;
(2)陈明同志就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发言;
(3)张庆兴同志就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言;
(4)华杰同志就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言;
(5)何茹同志就学习《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发言;
(6)吴娜同志就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发言;
(7)张世萍同志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典礼上的讲话” 发言。
(三)张旭霞同志传达张强书记在党委会上的重要指示。
三、参会人员
1、全体党员;
2、全体教职工。
四、学习时间
1、12月4-5日自学;
2、12月6日上午10:00-12:00集中交流研讨。
五、学习地点
1、在家自学
2、在系部楼216会议室集中交流研讨;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