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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6 15:32:47 点击数:0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位党员:

根据学院《关于开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3.18”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聚焦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不辱新时代使命。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113日(周三下午2:30)(拟定)

2.地点:系部楼216会议室

三、会议程序和步骤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等

(二)广泛征求对支部班子成员的意见开展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支部对照贯彻落实学院党委部署要求和“警风建设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视整改等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存在哪些差距,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每位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四)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请党员进行评议。2.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委成员带头示范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3.民主评议党员,优秀人员不超过4人,用好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向本人反馈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支部书记亲自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履行好请假手续,支部需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3.根据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支委会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每位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收党员群众的监督。

4.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江西警察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本《江西警察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会议记录送阅登记表》一并,于2021年1月15日之前报组织人事处查阅

 

 

 

 

 

 

中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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