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上半年开学初主要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上半年开学初主要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江警教学【2021】3号
院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上半年开学初主要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1)2月28日前组织完成6.30核查“回头看”工作,并报教育厅;(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2)开学第一课(思政课)(责任单位:教务处、宣传处、学生处、信息中心、各系部)
(3) 3月2日前组织完成中央财政2021--2023三年规划项目申报(责任单位:教务处、院直各单位)
(4)3月2日制订《江西警察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基本标准》并征求意见;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5)3月30日前启动学业预警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6)3月30日前拟定2021年专升本有关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
(7)3月30日前组织召开2019-2020学年学习标兵表彰暨学风建设大会。(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8)3月30日完成学科专业、师资“十四五”规划起草并征求意见。
二、日常工作
1.课表发布与选课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1)2月17日-25日,选修课学生网上选课;
(2)3月2日-5日,2018、2019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专项提高补选;少量撤销选修课的学生补选;
(3)3月4日,课表(微调后)正式发布,整理教务系统数据与备份。
2.教材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1)2月25日前完成教材入库工作;
(2)3月1日-2日,14:00开始发放学生教材;3月3日,发放教师用书;
(3)3月5日-20日,完成2019-2020学年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报告和数据填报工作。
3.听课与集体备课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1)3月8日,院领导听课日,必修、选修课课程开始上课;
(2)3月8日-12日,院、系督导听课周;各教学系部检查本学期任课教师教案、讲稿、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3月15日前,各系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电子稿报教务处运行科;
(3)3月8日前各教学系部报送本学期集体备课时间和备课计划至教务处OA,并按备课时间和计划开展集体备课。
4.成绩与考试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1)3月9-10日,学生查分及通报查分结果;
(2)3月12日前本学期重修学生的申请工作;
(3)3月15-25日,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补考组织工作(排考、试卷印刷、阅卷和登分录入等)工作;
(4)3月25-30日完成2020年上半年的大学英语四、六及考试报名工作。
5.学籍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1)3月1日至12日受理2020级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
(2)3月30日前组织完成2017级学历图像信息补拍及核对工作;
6.实践锻炼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1)3月5日前完成报批及派送本学期教师参加公安实践锻炼;
(2)3月10日前系(部)报送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三年(2021-2023年)计划至师资科,公安专业系(部)全员覆盖,其他系(部)锻炼教师不少于2/3,锻炼时间(含假期)累计不少于6个月。
7.实践教学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部)
(1)3月2日各专业实习生到有关部门进行实习,时间3–5个月。
(2)开学后第一个星期各系部提交本学期实验实训计划表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3月中旬,有关系部对本部门的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并提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上述事项若无其他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