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优秀教职工
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各工会小组):
根据省教育工会赣教工[2016]12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直属基层工会劳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劳模和优秀教职工开展暑期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获得院(校)级以上有关荣誉的优秀教职工。
3、优先安排一线和2014年以来没有参加过省教育工会和院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劳模和优秀教职工。
二、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27日-7月31日;
2、线路:海南。
三、疗休养活动费用
疗休养活动费用为每人2360元。参照省教育工会的做法,活动人员补助1200 元/人,其余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即个人需交1160元/人。
四、疗休养名额分配:
参加活动教职工名额数按单位总人数10%分配,人数不足10人的单位按10人计算,人数超过10人的单位尾数四舍五入。参加了省教育工会安排的疗休养活动的单位,名额在单位总人数10%的名额里面减1。
五、报名安排
1、请各单位于7月12日上午9:00前将参加活动教职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2016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参加人员保险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报工会OA信箱(保险人员名单中最高荣誉称号必须填写),个人应出的活动经费通过支付宝转帐方式(支付宝账号:13870861289) 报交。交费时留言:海南+姓名。逾期视为放弃。
2、为便于后期联络及相关通知发布,工会工作人员拟建一个微信群,请各单位确定报名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及时添加号码为13870861289的微信号,并随时关注。
六、注意事项
1、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外出活动的劳模和优秀教职工不要安排参加活动;
2、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家属与小孩;
3、考虑暑期机票出票的原因,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报名并交费。
4、如活动报名确认并提交后出现退出的情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附件:
1、2016年暑期疗休养活动报名表;
2、参加疗休养人员保险名单;
(注:两张表格中的“荣誉称号”一栏一定要填写)
院工会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