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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6-23 17:46:13 点击数:8 来源:

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2016年在省公安厅机关党员中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取得了显著成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公安厅机关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凝心聚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在需要。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以熔铸忠诚警魂为根本,以激励警心斗志为动力,以提升能力素质为依托,以严明纪律作风为保障,教育引导全警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圆满完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任务,努力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推进厅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按照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选树先进典型、坚持常抓不懈的要求,推动实现“五个更加”。一是政治信仰更加坚定,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党性锻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更加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宗旨观念更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群众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锻造纪律严明的过硬队伍;四是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行公安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党的基层组织活力更加显现,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谱写中国梦的江西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安排

(一)用心“学”,把党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学习党章,要与党史、党情、国情、省情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学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的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尺,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紧密结合《2017年度厅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学,领会系列文件精神,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牢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密觉,守住为入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学习系列讲话,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对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做到及时学、跟进学、动态学,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的深刻内涵,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重要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深入领会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要以“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教育,鼓励各级党组织运用新媒体创新学习方式。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按照年初厅党委的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计划。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按照“党员活动日”操作手册的要求,在做好“学、讲、听、评、议、定”六个环节的基础上,把交党费、开展志愿服务、重温入党誓词、吟诵红诗、咏唱红歌、讲述红色故事等结合起来,丰富学习育的形式和内容。

(二)用心“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干事创业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政治合格,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竖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执行纪律合格,就是要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品德合格,就是要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做起;通过开展“党员家访”“晒家风家训”等活动,把合格党员标准融入家庭建设。发挥作用合格,就是要牢记党的根宗旨。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通过“亮身份,亮承诺”“在职党员进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点亮微心愿”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引导广大党员民警立足本职岗位做贯献,围绕中央、省委和厅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作为,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显身手。全体党员民警要提振精气神、激发内动力、增强责任感,自觉把个人事业和全省公安工作大局联系起来,在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十三五”规划、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提前翻番,同步小康”战略图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实现江西公安“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奋斗目标中找定位、做贡献。以实际行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党性本色,坚决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平常时候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能豁得出来。

(三)用心“改”,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机关作风转变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民警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要有深入查摆问题的决心、敢于直面问题的勇气、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四个合格”标准,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党支部要查找分析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要结合支部实际,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着力解决党员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广大党员民警作出示范表率。

把真改实改贯穿学习教育全程,坚持边学边做、边查边改、即知即改,把自身深入查摆出来的问题、群众集中反映上来的问题、上级点出来的问题与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整改,把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解决、新问题和老问题一起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党组织问题和党员个人问题一起解决,制定整改清单,实行整改通告制度,通过板报、简报、党务公开栏和各级媒体公示整改落实情况,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成效。要特别重视作风改进的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民警。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假、浮、蛮”“私、奢、贪”“满、慢、软”“庸、懒、散”等不良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带动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见贤思齐,使优良作风成为合格党员和合格民警的亮丽名片。

三、推进措施

(一)系统制定学习计划,实现以上率下全覆盖

厅党委要切实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学习教育的规定和要求,党委成员要带头坚持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制定具体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方式等,以上率下,确保学习教育在机关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厅直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对抓好本单位学习教育作出具体部署,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结合年度学习教育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近期在会见全国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及时组织学习中央重要会议、重大部署、重要文件等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党员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二)大力强化基层党建,充分发挥支部堡垒作用

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凝聚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基本功能,坚持和运用好基本制度,做实做细教育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教育途径和教育方式,不断激发党支部创新活力。各党支部要找准各自工作着力点,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创造,整合资源、丰富形式,积极探索有利于学习教育、有利于党建工作的好途径、好载体、好平台,深化学习教育效果;要健全落实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按期换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使命担当,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以担当诠释忠诚、以作为彰显价值,带头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民警争做明白人、规矩人、廉洁人。要坚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守住自律底线,确保忠诚可靠、清正廉洁,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要切实把“两个责任”扛起来,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确保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四)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以主题党日为主要载体,每月固定一天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实起来。要严格制度执行,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计划,安排好具体时间、内容、形式,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告。要强化基本功能,在开展好“三会一课”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党员、集中交流研讨和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组织活动,引导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之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要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经常、不认真的党组织要及时通报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要作出严肃处理。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民警,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

(五)深化突出问题整改,培育良好党风警纪

厅直各单位党组织要突出问题导向,把经常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查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党性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把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作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硬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中梗阻”“慵懒散”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切实整治不正之风。引导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四个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做好“五看五查”:看理想信念,查是否做到“四个自信”,是否存在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等问题;看纪律规矩,查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做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看工作作风,查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看组织观念,查是否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是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看责任担当,查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传承红色基因,忠诚守卫迎接十九大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要通过认真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这个基本导向,全面加强全警形势任务教育,强化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切实增强做好安保维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求真务实、严抓严管、精耕细作,全力以赴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以队伍不出事为底线、能干事为保障、有活力为支撑,持之以恒推进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激励广大党员民警在安保维稳工作中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要发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筑牢忠诚警魂,着力打造“五个过硬”公安队伍,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七)践行公安文化理念,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大力加强江西公安文化理念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自觉践行江西公安文化理念,筑牢忠诚警魂,增强四个意识,树立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励全体民警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保持高昂的士气和斗志;不断夯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有效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专业水平、应对新媒体能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各项规定,及时有效纠治执法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以纪律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履职尽责;工作中始终坚持六种工作导向,从严从实从细抓工作,努力把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正真的将江西公安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八)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发出江西公安好声音

厅机关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宣传表彰各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的优秀民警和践行“两学一做”的优秀党员民警,以公安楷模发布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忠诚卫士”“身边最美党员”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励警心斗志,引导见贤思齐,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树形象。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机关各党支部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打造“微党课”“指尖上的课堂”,以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发布和推送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开展线上学习、互动交流。依托江西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党建网站、“江西公安党建微平台”等载体,探索开放式和“互联网+”式组织生活等,不断创新方式、提高质量。注重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特色做好总结提升为面上经验,宣传厅机关创造的鲜活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主动向省内主流媒体推介,发出江西公安好声音,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学习专题

根据省委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学习要求,厅直机关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将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作为2017年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教育从5月开始,分为四个专题进行,大体每两月安排一个专题。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警种的实际,突出每个专题的重点,细化学习内容,既要对全体党员提出统一要求,又要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区分层次、分类实施,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专题一:“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的共产党员”(5月至6月)。学习讨论要认真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厅机关工作实际,明确合格党员的具体要求。围绕“讲政治、有信念”,把增强“四种意识”作为根本要求来贯彻,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以身许党,正真做到爱党忧党护党兴党。

专题二:“讲规矩、有纪律——做执行纪律合格的共产党员”(7月至8月)。学习讨论要紧扣新《准则》和《条例》,把“讲规矩、有纪律”,作为每个党员应知应会的基本内容来学,作为提高党的组织化程度基本要诣来学,作为实现党的目标的基本保障来学,作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基本尺度来学。时刻筑牢崇俭戒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全面落实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六大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建设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专题三:“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9月至10月)。学习讨论要围绕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激励党员民警把“讲道德、有品行”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行动指南。做到不丢基本的道德良知,时刻谨记党员身份、守住本分;做到要有基本的感恩敬畏,懂得知足珍惜,管好个人欲望;做到要认真坚持读书思考,涵养品行情趣,强化政治定力,不断提升战略思维,养成道德自觉,守住品行底线,保持自我警醒、择善而从,确保每名党员民警时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专题四:“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共产党员”(11月至12月)。学习讨论要重拾入党时的庄重承诺,进一步明确讲奉献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品格,也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强为民用权的意识和为民谋利的能力,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让“讲奉献、有作为”作为合格党员的落脚点,让每一名机关党员民警就像一面旗帜高高飘扬,引领方向,激励上进。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头。省公安厅成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为文同志担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同志和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光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直机关党委,陈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厅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快速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化学习,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改进作风,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党员干部树起标杆,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生动局面。

(二)强化支部牵头。要着力强化支部牵头作用,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落实“党建+”、党建强的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要持续不断打牢“学”这个基础,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下去,使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及时转化为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自觉认识。要持续不断抓住“做”这个关键,引导广大党员民警深入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自觉规范言行、锤炼党性,在“做”上深化拓展,切实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

(三)结合中心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学习教育与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公安改革和加强“四项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努力以维护稳定的新业绩、公安工作的新成效、群众满意的新形象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成效。要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的我省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全警情录入+、推动“数据强警”,把信息化与体制机制变革、基层基础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资源力量整合、体制机制优化、方法手段创新、基础工作扎实,努力为江西公安工作全面转型升级和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新动能新支撑。

(四)创新活动形式。找准工作着力点,结合实际创新创造,整合资源、丰富形式,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深入学习践行江西省公安厅文化理念,用先进的文化理念武装广大公安民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提升民警素质和形象,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依托江西丰富红色教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探索开放式组织生活、“互联网+”组织生活等,不断创新方式、提高质量。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学习教育、有利于党建工作的好途径、好载体、好平台,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形成鲜明特色,推动学习教育有声有色。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采取调度、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学习教育情况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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